1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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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强调人脸识别应用的非强制性原则,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该《办法》明确指出,如果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能够达到相同目的或满足同等业务需求,则不得强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的验证方式。这意味着在许多场景下,用户将有权选择其他验证方式,例如密码、指纹等,从而避免个人面部信息的过度采集和滥用。

人脸识别技术在提升效率和准确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已广泛应用于金融支付、交通出行、门禁考勤等领域。然而,与此同时,个人敏感信息的存储、传输、分析和删除等环节也面临着更高的安全风险。因此,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的监管,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上海此前已明确提出“非必要不刷脸”的原则,并强调依法依规惩戒侵害消费者和用户人脸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主动履行人脸信息保护义务。这与国家层面的新规相呼应,共同构建起更加完善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保障体系。
提醒广大用户,要谨慎对待人脸信息采集,不随意提供包含个人面部、指纹或掌纹等信息的照片。在需要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和视频进行身份鉴定时,务必确认其真实用途,以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滥用。
总而言之,国家对人脸识别技术的监管正在不断加强,旨在平衡技术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新规的出台,不仅是对个人信息权益的有力保障,也为相关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未来,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将更加注重安全、透明和可控,更好地服务于社会。